全险撞死人还用掏钱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全险撞死人的肇事者在通常情况下可能还用掏钱。车辆全险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并非一个险种,所以具体能赔多少就需要看车辆的事故类型以及该险种的理赔限额。一般保险公司的全险套餐中可能包括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玻璃险这几种险种,像不计免赔这样的附加险很可能并不包括在内,仍需肇事者自己掏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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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险撞死人还用掏钱。在一般在不存在免赔事由的情况下,且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总额超过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数额,驾驶员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否则超出的部分需要自行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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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全险撞死人是否还用掏钱,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在保险的赔偿范围内,则不需要个人进行赔偿;如果超过了保险的赔偿范围,则需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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