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和老人不在一起,请问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与老人户口不在一起,现在老人都去世了,老人分得或承包的土地应该归继承人所有,如果老人的承包土地合同到期,,集体可以收回土地。如果合同不到期继承人可以确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一个家庭户。如果老人和子女在一个家庭户,那么土地也应是该户承包。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老人去世,村集体不应收回承包地。而如果老人与子女不在一个户,老人去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发生继承,土地应依法收回村集体。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老人去世后土地应由其户内亲属继续使用,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使用;老人去世销户的家庭整体消亡,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本村内重新分配签订承包合同。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ymprinting.cn/737853.html